我区城区和龙头坡头官渡三镇同时上调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龙头福民自来水供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过可研性研究、成本测算和价格听证,制定和调整龙头坡头官渡三镇及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龙头福民自来水供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湛发改价格【2016】128、129号,湛发改价格函【20017】12号)。
一、龙头、坡头、官渡等三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居民用水0.45元/吨调整为0.8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现行0.45元/吨调整为1.20元/吨;城区(含南调、麻斜街道办)由现行的居民用水0.9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现行0.9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调整标准为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文件要求原则调至最低的收费指导政策标准水平。
二、龙头福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水价1.60元/m3,用水量为26/m3(含26/m3)以下;第二阶梯2.40元/m3,用水量为26/m3-34 m3(含34/m3);第三阶梯水价4.80元/m3,用水量为34m3以上。非居民用水价格不变。上述水价未含污水处理费。
三、上述价格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用水量执行。
附:1、湛江市坡头自来水厂分类水价表
2、龙头福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实行阶梯价格分类情况表
湛江市坡头自来水厂自来水分类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含税)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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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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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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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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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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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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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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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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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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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生活用水
|
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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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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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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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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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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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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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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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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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
0.95
|
2.35
|
2.40
|
||
非居民
生活用水
|
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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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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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0.45
|
1.20
|
2.00
|
2.75
|
城区
|
1.55
|
0.90
|
1.40
|
2.45
|
2.95
|
||
特种用水
|
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等用水。
|
坡头镇
|
1.90
|
0.45
|
0.85
|
2.35
|
3.10
|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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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0.90
|
1.40
|
2.80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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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龙头福民自来水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分类情况表 单位:元/立方米(含税)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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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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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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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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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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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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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后
|
调前
|
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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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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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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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为26 m3(含26 m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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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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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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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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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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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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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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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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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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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为34 m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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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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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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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居民
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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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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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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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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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2.25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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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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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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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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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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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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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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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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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尚未实行直接抄表到户的集体用户,按每人月用水量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