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五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涉及坡头区:第五批次2021年9月7日、第九批次2021年9月11日、第十二批次2021年9月13日)
批次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第五批 |
X2GD202108310064 |
举报人反映万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造成牛蛙场,多次投诉举报无效。自2015年开始,广东省多个城市,其中湛江市、澄海市等地良田(基本农田)被破坏,未审批改造成了牛蛙养殖场,存在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不监管、包庇地方养殖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牛蛙养殖对周边环境污染非常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病死牛蛙直接抛弃到河里导致周边村庄空气中常年弥漫着一股恶臭,而且全部使用违禁药物进行养殖,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
市辖区 |
水 |
坡头区共排查出牛蛙养殖场2家,共占地19亩,其中1家占用基本农田16亩。1家养殖场尾水未经处理,1家养殖场尾水经简单处理后作灌溉使用,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没有乱扔病死牛蛙的情况。该区近年来没有接到关于养殖牛蛙造成污染的投诉 |
部分属实 |
坡头区已对辖区1家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辖区内2家养殖场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若没有办理证照,将在一个养殖周期(最长不超过9个月)结束后依法强制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第九批 |
X2GD202109040115 |
反映2021年5月-6月,湛江市坡头区中海油能源发展公司下属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化学公司,租赁中海油服612拖轮,在湛江坡头南油码头实施清仓作业(码头现场有视频监控)。其船体累计仓容将近1000方,项目负责人王某、现场人员林某牵头委托深圳南星海洋工程公司签订清仓及污水处理,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于其原舱体残留大量钻井用油基泥浆,为了清洗干净用于其他项目,使用了大量的有机溶剂(HW06危化品)进行清洗,最终产生了混合含有油基泥浆及危化品有机溶剂的污水(HW08)约100-200吨及清洗所用的吸油毡等危险固体废弃物,清洗所用的一些吸油毡、抹布等危险废弃固体随意处理。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危废台账建立、处理预案、申报、五联单申请及合规处理、转移。在项目负责人的授意下,采取了私下处理危废的办法,不排除涉及到出转运出至其他城市。 |
坡头区 |
土壤 |
一、案件研究及现场检查情况 |
不属实 |
南星公司在对海洋石油612船洗舱作业所产生的约10吨洗舱含油废水,已由该公司交给有资质的晋丰公司接收运输,且晋丰公司也向湛江海事局霞海办事处进行了申报备案。洗舱、转运整个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
已办结 |
无 |
第九批 |
X2GD202109040110 |
投诉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三合窝渔港陈某非法抽海沙,填埋红树林林地,倒卖10多万立方米海沙。陈某非法围填海1600多亩作为私人领地,围起来养山羊,做牧场。 |
坡头区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三合窝渔港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三合窝,该项目2011年10月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坡头区三合窝渔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湛发改农〔2011〕302号)的立项批复,概算总投资2593万元,由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合作社施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渔港港池进行清淤、建设码头和围堰。三合窝渔港项目在未取得海域许可的情况下于2012年开始建设,原坡头区海洋执法机构于2012年对该合作社未经批准涉嫌违法用海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擅自占用海域112.211公顷(其中:填海面积34.1437公顷;蓄水面积78.0673公顷)。一、关于“乾塘镇三合窝渔港陈某非法抽海沙,倒卖10多万立方米海沙”的问题经查,2012年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在未办理用海手续未经批准清淤的情况下开始对三合窝旧渔港进行清淤疏浚,产生海沙逾10万立方米(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非法抽取海沙的行为已于2015年后停止)。该合作社把清淤产生的大部分海沙用于建设新的渔港围堰,其余部分海沙堆放在渔港围堰的东北方至今。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非法抽取海沙的行为已于2015年后停止。目前,坡头区已用铁丝网对堆放在新建渔港围堰东北方的海沙进行围蔽,在海沙堆上种植了木麻黄树苗固沙,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防止堆放的海沙被盗和流失,后将依法进行处置。综上,群众信访反映“乾塘镇三合窝渔港陈某非法抽海沙”的情况属实,“倒卖10多万立方米海沙”的情况不属实。对陈某非法抽沙问题,坡头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已按照司法程序对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未经批准涉嫌违法用海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对存放在新建渔港围堰的东北方的海沙作为国有矿产资源进行处理。二、关于“填埋红树林林地”的问题经查,2012至2014年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在建设新的渔港和围堰的过程中,发生了填埋部分红树林林地的行为。由于建设围堰引发海水交换不通畅,导致围堰内部分红树林枯死,面积约48亩。针对红树林填埋问题,一方面,坡头区予以制止,2015年后破坏红树林行为已经终止。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于2018年对该破坏红树林的行为进行了处罚,金额808802元。2018年,坡头区组织乾塘镇和原坡头区海洋、林业、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单位联合开展三合窝渔港整治大行动,拆除三合窝渔港水闸闸板,保持滩涂水系自然流通及自由纳潮。另一方面,抓紧恢复生态。2017年6月,经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后,坡头区在被破坏的红树林区域及附近复绿补种红树林4.7公顷,对可能影响红树林生长的杂物、枯枝进行清理,并由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与造林公司签订包种包活的承包造林协议,红树林成活率提达到89%,同时,在围堰堤坝上种植木麻黄树苗4万多株。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分别两次对被填埋的乾塘三合窝保护小区湿地生态修复情况进行了评估,专家意见均认为复绿和防风固沙效果良好,基本形成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比原有裸滩增强了抵御海浪冲刷能力,生态效益明显优于原裸滩涂,建议保持目前复绿现状。2021年5月,坡头区在原有基础上,在三合窝渔港围堰的东北方海沙堆放点及其他裸滩位置再种植木麻黄1万株。从现场调查情况看,未发现新的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综上,群众反映“关于填埋红树林林地”的情况部分属实。坡头区乾塘镇建立红树林保护区管护和巡查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红树林进行巡查,加强对已复绿的红树林和木麻黄的抚育,确保成活率和有效生长,巩固整治成果。三、关于“陈某非法围填海1600多亩作为私人领地,围起来养山羊,做牧场”的问题经查,事项反映的问题区域主要在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的被坡头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海域范围(面积112.211公顷,约1600多亩,其中,填海成陆面积约34.1437公顷﹙已建成渔港围堰堤坝﹚,蓄水面积78.0673公顷﹙现状为围堰内的水面﹚)。目前,有3户附近的水产养殖户(坡头区坡头镇塘尾村村民)利用渔港围堰堤坝上生长出来的杂草散养山羊,养殖山羊为移动采食方式,没有长时间停留于渔港围堰堤坝上,约90只。同时,坡头区已对渔港围堰出入口处的铁门进行了拆除,群众可以随时自由进出。综上,群众反映“填海1600多亩作为私人领地和牧场进行围蔽养殖”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严格执法查处。坡头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已按照司法程序对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未经批准涉嫌违法用海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对存放在新建渔港围堰的东北方的海沙作为国有矿产资源进行处理;目前,已在沙堆表面种植木麻黄树苗,树苗长势良好,起到了有效的防风固沙作用。二、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坡头区乾塘镇建立红树林保护区管护和巡查长效机制,成立三合窝红树林管理区巡查小组,安排专人定期对红树林进行巡查,加强对已复绿的红树林和木麻黄的抚育,确保成活率和有效生长,巩固整治成果。三、全面整治非法填海。坡头区已将三合窝渔港非法填海区域纳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机制进行处置,参照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三合窝渔港区域的非法填海区域已基本全部纳入图斑范围,共涉及8个图斑,面积45.1166公顷。该8个图斑与乾塘高岭村旁的1个图斑属于湛江市坡头东片区填海区域,该区域的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编制完成和通过专家评审,2019年11月,坡头区将《坡头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12月,市自然资源局将《湛江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将广东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目前,待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实施。针对三合窝渔港非法围海建设围堰的问题,坡头区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就科学拆除围堰进行评估论证。2021年3月29日,该所出具《乾塘镇三合窝渔港围堰拆除方案数模试验研究报告(初步成果)》,指出“从维持乾塘镇三合窝渔港正常使用功能、北马围泄洪闸安全、防台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角度,保留渔港‘西围堰’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际航运协会规程规定,人工围堤内水体交换率4天需达到交换63%的要求,若要满足这一标准,则乾塘镇三合窝渔港围堰拆除宽度应不小于200米。根据数模试验结果,建议在南围堰中间位置拆除宽度200米-300米,形成潮汐过流通道。”针对评估论证结果,坡头区制定了《关于拆除三合窝渔港围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渔政部门和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意见。在保留围堰西面堤坝的基础上,2021年6月已经在南面堤坝打开1个长300米的缺口,让海水自然流通,正常潮汐。打开围堰缺口后,为防止潮水及风浪的浸蚀,在围堰缺口处铺设土工布再用砂肋固定进行护面,防止沙土冲积堵塞南三河道及三合窝渔港。四、坡头区与山羊养殖户进行协商,要求其选择合适地点对山羊进行圈养。目前已协商1户养殖户对约50只羊进行圈养,余下的山羊已迁离该处。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坡头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正加快对坡头区碧海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涉嫌违法用海案件的办理,预计10月25日广州海事法院将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后将依据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处罚。二、在坡头东片区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获得自然资源部备案批准后科学进行生态修复。三、加强海域巡查,防止违法用海行为的再次发生。五、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和乾塘镇政府,进一步做好该区域红树林的抚育和管理工作,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第十二批 |
X2GD202109070046 |
来信反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需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2019年底、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底前分阶段要求完成比率为50%、80%和100%的目标做好淘汰工作。作为邻近珠三角大湾区域的阳江、茂名、湛江本应在环境保护及落实做出表率,但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 |
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9月8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相关人员不分昼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核实。 |
不属实 |
经核查确实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业主尽快按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确实已关停且找不到锅炉主体相关人员等异常情况的锅炉,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销。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