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生产配套环保车间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13:10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生产配套环保车间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生产配套环保车间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一区海工码头

建设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环保车间替代原临时搭设在模块建造区二次喷砂、喷漆使用的移动式围挡密闭设施和移动废气处理设施,取消原有临时搭设在模块建造区二次喷砂、喷漆使用的移动式围挡密闭设施和移动废气处理设施。现有的喷砂车间改名为预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对预处理车间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新建一个消防水池及泵房、一个事故水池、一个变电所,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4313.63m2,建筑面积4802.95m2。本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从每年可制作5000t~8000t的导管架、钻修机模块更改为年生产模块片状结构(甲板片)88块。

现有工程中,主要废气为预处理车间除锈粉尘、喷漆室有机废气以及模块制造区二次喷砂粉尘和喷漆有机废气,预处理车间除锈粉尘通过“滤筒式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编码DA001)排放、喷漆室有机废气通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编码DA002)排放、模块制造区二次喷砂粉尘和喷漆有机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和“喷淋塔+蜂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高10m的1#临时排气筒、高6m的2#临时排气筒排放;主要废水包括模块建造区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饱和喷淋液、空压机房含油废水、工字梁车间试压废水、厂区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饱和喷淋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冷却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字梁车间使用的试压废水为循环水经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净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湛江市坡头水质净化厂处理,再排入麻斜海,厂内初期雨水经导排沟渠引至雨污分离池,经沉淀、隔油后,排入市政管网;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一区海工码头

联系人:林伟

联系电话:0759-3910437

电子邮箱:linwei10@cnooc.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粤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23号

联系人:郑晓杰

联系电话:18666725988

电子邮箱:33499853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广东粤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