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符永轩等8人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我区组织专家对本区有关单位及个人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推荐符永轩等8人(详见附表)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地址:坡头区灯塔路文体中心5楼
联系人:陈修选,电话:0759—3952887。
附表: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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