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2年度评查结果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我局经审核和组织专家对区直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2022年年度考核,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坡头区华俊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通过2022年度评查(见附件1)。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规定,湛江市坡头区博铭职业培训学校在2022年年度评查中未提交评查资料,不予通过2022年年度评查。
对结果有异议的民办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1: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同意通过2022年度评查的区直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