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8: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和《2023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的有关要求。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费用

  2023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专项资金30万元,要求培育任务不少于100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招生、培训、评审、报道、验收、后续延伸服务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二、 培训要求

 (一)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训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

 (二)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5%;

 (四)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五)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六)组织学员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参观学习、培训,提升高素质农民电商运营水平;

 (七)培育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规范完整的培训档案;做好培育工作总结,协助做好高素质农民队伍动态管理,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供授课老师精品课程DVD光盘资料和完整的培训资料电子档1份;  

  三、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条件:

 (一)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 )愿意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八)培训机构禁止分包或转包培育任务等,能严格按照《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训任务(需提供承诺函)。

 (九)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申报机构需出具已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承诺书)。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营业执照;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合作情况、设施设备条件、各种保障措施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资金预算明细);培训师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证明材料);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及佐证;其他能增强竞争力的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二)专家评审。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坡头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报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公示。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3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5楼501室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邮编:524057,联系人:穆麟,联系电话:0759-3955016。有意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12月20日17:30分前将申报材料装订胶封一式肆份送到或邮寄到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