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前公示
(2023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湛江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邮寄、来信及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号楼209室,邮箱:pthaiyugu@163.com 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2534347。
附件1:湛江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