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2:03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网站 字号: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4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潘十义、周永发,联系电话:020-37386651、37388565)

  

2024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助力春耕生产,推动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14号)要求及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省、市、县联动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参与单位: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各级农业农村局(含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示范点等)、农机服务组织、相关农机企业等。

  (二)活动内容

  1.“线上”宣传

  (1)3月5日-3月31日期间,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设“农机战春耕—农机化转型升级”工作专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微信公众号设“农机3·15”系列报道栏,以“图文+短视频”等方式,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农机应急作业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开展线上宣传,主动公开省、市、县三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及投诉电话,报道各地开展“农机3·15”活动动态。

  (2)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活动安排,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化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线上联动2024年全国“农机3·15”活动。

  (3)各地结合实际,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平台为基础,结合各类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社区平台、手机短信等,线上联动开展“农机3·15”活动宣传。

  (4)公布2023年谷物烘干机质量调查结果。

  2.“线下”宣传

  (1)在2024年广东省春耕生产现场会活动上同步开启广东“农机3·15”活动,现场开展活动主题和标志展示(见附件1)、发放资料、发起倡议、接受投诉咨询、组织机具展演等。

  (2)在肇庆市广宁县、惠州市惠东县等开展省、市、县联动线下“农机3·15”活动。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要结合春管春耕、技术推广等现场活动,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结合春季农业生产,农资打假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组织好“农机3·15”活动。

  (二)注重活动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开展市、县联动“农机3·15”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法规、粮食减损技术、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农机质量投诉处理流程等宣传。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倡议活动,提高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正确引导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及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

  (三)畅通投诉渠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原则,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处理热线接听,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用户反映的问题,接受用户咨询服务等。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市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收集工作意见,填报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将本市“农机3·15”活动总结及活动信息统计表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部。

  附件:1.“农机3·15”标志颜色说明

            2.2024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情况信息统计表

  相关附件:2024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