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08:03 来源: 本网-坡头区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坡头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31231日前经坡头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应填报2023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5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年度工作报告。请社会组织按照网上业务系统提供的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社会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五、年报程序

  ()网上填报。请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点击右上角“登录”或页面中间右边“社会组织登录入口”,选择地区“坡头区”,输入社会组织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扫描或拍照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

  ()信息公开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我局将分批次通过“坡头区民政局网站”“湛江社会组织”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基金会应当及时在“坡头区民政局网站”和级公众媒体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补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31日前(含当天)完成。

  七、其他

  1.业务咨询电话:0759-3950281

  2.技术咨询电话:020-8334130887554998



  坡头区民政局

  2024313


坡头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