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5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6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湛江市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凝聚整改共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处党组书记钟东发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向我处党组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各股室尽职尽责,全力配合,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不断凝聚起主动整改、自觉整改、严肃整改的共识。2024年1月19日,处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整改主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区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湛江市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明确责任,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加快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小组全程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学习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我处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制度与计划有序开展了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

  2.对学习内容形式化问题的整改。已充实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充分讨论交流学习,确保将精神学深学透。

  3.对学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建立“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打卡群,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重点督促积分低的同志每天打卡,坚持每天抽出时间到“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打卡,营造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截至2023年10月20日,14人中已有10人超过5000分,剩下4人也已超过1000分。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提高对意识形态重视力度,切实将意识形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2024年4月党组已组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下半年将根据情况再组织1次以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5.对缺少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问题的整改。2023年8月30日我处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通过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有规划地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水平和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6.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制定信息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股室上报信息按程序审核后再公开发布,从源头上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已制定《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确定信息发布流程。二是对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讲座等,完善审查审核机制,事先一律开展审查审核,坚决杜绝有危害党和国家的负面言论、不当行为出现。

  7.对落实舆情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机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我处结合园林环卫行业领域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点,制定完善了研判制度,并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学习情况、单位内部和我区园林环卫行业存在的舆情风险和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今后将努力做到定期召开。

  8.对制度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严格排查了我处现有制度缺陷与错误,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班子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排查,修改了不符合单位现状的内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其他制度存在问题,销号整改,坚决杜绝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

  9.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已对2020年9月执行的《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更新调整,并全面排查单位现有制度,是否有没及时更新调整情况,开展了整改。

  10.对环卫考核造假问题的整改。严抓环卫考核,一是考核现场图片已统一水印;二是已召开季度例会,强调工作纪律,要求严谨对待考核工作。三是督查股相关同志已做出书面检讨;四是如有同志再犯弄虚造假的问题,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11.对园林考核走过场问题的整改。已对接公司各项绿化工作的开展,督查考核把关对接好补植前缺株断带及黄土裸露情况,市场化公司需对照检查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作,以此体现市场化监管工作成效。

  12.对公厕缺乏精细化管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考核人员对公厕等环卫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公厕乱堆乱放、无障碍卫生间不开放、设施未能及时维修的问题立行立改,将公厕卫生消杀除臭日常作业图片上报,切实提高公厕管理水平;三是对灯塔公园无障碍卫生间公厕长期不开放的原因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四是将灯塔公园无障碍公厕底下排污管道遭受榕树根侵入,导致厕所管道堵塞的情况情况报上级部门,申请经费,进行管网改造。

  13.对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定期开展中转站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市场化公司已按照管理制度、标准要求加强对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已定期召开培训例会,强调工人工作纪律,做好上下班交接登记表。确保中转站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14.对环卫考核与评分标准脱节问题的整改。已重新拟定考核表,并在存在问题栏加上考核扣分明细;定期组织督查股成员进行督查业务学习交流。

  15.对落实创文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重点加强对小区宿舍及公共区域的垃圾桶清运督查监管工作;二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市场化公司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成效;三是公司已将每日垃圾桶清洗保洁情况报备;已按要求撤桶。

  16.对未按垃圾分类方案设置垃圾桶问题的整改。因历史遗留原因,需逐步淘汰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垃圾桶,目前,城区公共范围内已全部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分类垃圾桶。对于自行购置的仍在使用铁质垃圾桶的个别单位,我处将提醒逐步替换回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分类垃圾桶。

  17.对没有监督垃圾分类收运问题的整改。一是已按照市城综局垃圾分类收运考核方案对环卫市场化公司进行季度检查;二是加强监督市场化公司专项专车收运垃圾,公司已上报日常垃圾分类专车收运情况,避免垃圾混收混运。

  (二)对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8.对新购车辆弃置不用问题的整改。我处已督促环卫市场化公司高效利用新购置的餐厨垃圾车,并定期做好车辆管理保养,切实加大车辆利用率。

  19.对土地资产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我处于2023年4月11日向主管部门区城综局请示向区政府申请收回龙头镇泉井村委会海尾村垃圾处理场地块,在征求区自然资源局、区土储中心、区住建局等单位意见后,区城综局于7月20日向区政府申请收回该地块。2023年9月21日,区政府第十届49次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收回该地块的请示,我处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土储中心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收回入库工作。

  20.对公务车久拖不处问题的整改。因该车在交付给拍卖人使用后遗失,经咨询湛江市车辆管理所,粤G21898已遗失不能办理过户或者销户业务,只能办理该车档案锁定业务。目前,我处已联系湛江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该车档案锁定业务。

  21.对应付账款不作挂账处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及时向区政府申请资金解决未付账款;二是已及时对应付账款进行挂账处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22.对超职能销售,违规开具发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已严格按规定停止向学校、物业小区等单位出售垃圾桶,让有需求的单位自行购置垃圾桶。

  23.对违规提高工资待遇问题的整改。一是按规定调整工资,已清退不符合规定加薪总额6000元。二是继续向区人社局申请,争取将吴丹丹纳入编外人员统一管理。

  24.对违规垫付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经费问题的整改。按规定调整其个人缴纳的社保经费,已及时清退单位违规垫付社保经费9480.9元。

  25.对违规发放年终补助问题的整改。按规定已及时清退违规发放年终补助10500元。

  26.对主责主业项目外包,违规聘请服务对象职工问题的整改。停止发放该项补助,已清退款8250元,剩下20000元签订退款协议,分期退款,每月退还1000元。

  27.对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未制定问题的整改。规范工会运行,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工会委员会充分研究,已制定2023年度工会工作计划。

  28.对工会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23年9月18日已组织工会委委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监督作用。

  29.对收支信息未公开问题的整改。规范工会运行,已建立工会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9月已公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以后将按照规定定期公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三)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0.对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同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议事决策过程。

  31.对重要工作未纳入领导班子分工问题的整改。2023年9月19日已召开党组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纳入班子分工,明确班子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32.对重要制度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暂行)》和《垃圾桶管理制度》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33.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照换届选举规定严格选举流程。2023年9月支委会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以后换届按照换届选举规定严格选举流程进行;二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8月党课已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4.对选人用人导向偏差,落实党管干部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提拔干部,注重培养年轻有为干部。2023年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提拔干部;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人事档案,提高档案审核的准确性,继续补齐缺失档案,严防“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严肃性。三是已重新认定被提拔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35.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积极主动邀请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我处工作,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已做到提前通知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36.对对纪律散漫问题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已严格落实上班考勤制度,常态化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对有上班纪律散漫行为的职工进行严肃处理。

  37.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对照《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2023年5月15日对我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整改,已整改完毕。

  38.对制度仍然未完善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目前,已重新更新《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39.对仓库管理仍然混乱问题的整改。已加强仓库管理,严格登记垃圾桶出入库数量。(上述33个铁制垃圾桶已登记有出库单,由于巡察当月的出库未能及时送至巡察组检查,故导致不了解33个铁制垃圾桶已出库情况)

  40.对部分资产仍然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我处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确认入账。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712212;邮政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0号;电子邮箱pthwc3950144@126.com。

  中共湛江市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党组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