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2024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6-05 12:06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6219:0062517:30。报名人员范围:上半年国考合格人员、师范生免试认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二、报名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index.html?t=1678439204000)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绿色“教师资格认定”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个人承诺书》可以线上直接签名,无需下载表格。《个人承诺书》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特别提醒: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择的认定机构须为湛江市教育局且现场确认点名称为坡头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21日至62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坡头区现场确认才算完成。

  1. 现场确认时间:624日至62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湛江市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五号窗口(地址:湛江市奥体中心四号门)

3、申请人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如属在职在编的须提供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在职在编证明。

2)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统一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或坡头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附件2A4双面打印,贴照片(与报名资料一致),提前自行持空白体检表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并盖章方可生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与报名系统上传、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现场确认范围:

(一)坡头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区直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户籍在坡头区的人员;

(三)持有坡头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区户籍人员;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坡头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机构不支持教师资格证邮寄,原则上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领取。如代领须本人写委托书(写明如代领后遗失责任自负),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一寸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六、咨询电话:0759—3951719(教育局),0759-3950105(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附件1: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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