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专项巡察红树林保护工作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5 11:05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下旬至12月上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坡头区红树林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卡紧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扎实向前推进落实。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及时向全局进行了通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分析,分管领导对标认领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事项,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对各自认领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定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推进会,督促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台账,提高政治站位,明晰政治方向,确保巡视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

  二、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红树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不及时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湛江关于红树林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业务培训学习。

  2. 对红树林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拟在市红树林保护专项规划框架内开展我区红树林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目前正在向区政府申请项目资金。二是为加快完成省下达我市2024年底完成红树林营造任务,湛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湛江市红树林营造工作实施方案》(湛府函〔2023〕109 号),全市分四大片区开展红树林营造工作,分别为麻章区片区、经开区片区、雷州市片区、遂溪县片区,全市红树林营造任务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我区暂无安排营造修复任务。三是正在完善红树林保护台账。

  3. 对红树林工作重视不够。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聘用保护区外红树林专职护林员工作的通知》文件,拟分配我区2名保护区外红树林专职护林员,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制定了《坡头区自然资源局红树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开展红树林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二是我局在红树林日常巡查中已采用了无人机航拍技术手段。 

  (二)氛围不浓,宣传红树林有关政策法规存在不足

  1.宣传少、形式单一、范围不够广。未能抓住关键区域、重要时点、重点题材进行宣传。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人类福祉”,我局联合南三镇政府在南三镇开展湿地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4条。

  2.培训和普法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将《湛江市红树林条例》印发至各镇街。二是我局拟在6月末组织开展一次红树林保护工作的专题培训,目前正在制定培训方案等。

  (三)执行不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红树林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将红树林保护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红树林保护工作相关知识学习研究,及时部署落实工作。

  2.未按要求完成营造和修复任务。

  整改情况:2023年,我局对158.8亩新造红树林进行抚育,目前已完工。2024年,我区暂无安排营造修复任务。

  3.推进“红树林之城”工作进程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坡头区贯彻落实湛江市建设“红树林之城”工作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4日印发。二是我局2024年3月至4月分别对各个红树林保护区域进行了统一巡查。

  4.推进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签订及红树林保护宣传牌设立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我区要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和宣传公示牌设立,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5.对红树林保护工作思路和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联合区团委,开展志愿者“净滩”活动;二是对于红树林外来入侵互花米草的问题,在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下,2024年省涉农资金下达855万元专项用于开展互花米草防治项目,目前项目作业设计已完成,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三是巡查人员加强培训,通过各种途径的卫星图片寻找红树林变化线索。重点监督近海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发现源头问题及时处理及上报。

  (四)机制不畅,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

  1.机制建设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红树林宣传公示牌中增加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海域海岛股加强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涉海巡查,一旦发现红树林被破坏,立刻通报森林股、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镇(街)。二是成立红树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信息互通。海域海岛股加强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涉海巡查,一旦发现红树林被破坏,立刻通报森林股、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镇(街)。三是海域海岛股加强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涉海巡查,一旦发现红树林被破坏,立刻通报森林股、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镇(街)。

  2.营造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对已完成造林红树林档案进行完善。二是坚持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由林业专业监理公司全程监督、检查、验收,实行监理公司对负责并与监理费挂钩的制度,推进造林由“结果检查”向“过程监督”的转变。业务科室不定期深入工程现场督查指导,对各工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跟踪督办进行整改。三是目前我局正在开展红树林航拍巡查等工作。

  (五)权责不清,相关监管执法存在短板

  1.日常监管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成立红树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信息互通。海域海岛股加强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涉海巡查,一旦发现红树林被破坏,立刻通报森林股、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镇(街)。

  2.执法主体责任不明确,相关单位互相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海岸线向海一侧红树林资源破坏违法行为查处是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海域海岛股加强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涉海巡查,一旦发现红树林被破坏,立刻通报森林股、海洋综合执法部门以及有关镇(街)。

  4. 红树林巡查巡护工作缺位。一是正在与区编委沟通协调落实红树林管理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等问题,加强红树林巡查。海域海岛股在2024年2月5日召开2023年度坡头区海洋协管员业务培训及总结会议,会上强调协管员必须加强红树林巡查,红树林如果被破坏,无论是属于海还是属于陆都要报送海域海岛股。海域海岛股正在完善巡海工作台账。二是成立红树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信息互通。我局持续开展红树林航拍巡查工作,同时已发通知要求各镇街要深入开展红树林排查工作,目前坡头镇无反馈相关情况,其余镇街已提交排查情况,未发现人为破坏红树林情况,针对部分红树林枯萎情况,我局将汇总调查,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申请红树林灭失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费、红树林修复项目经费等。三是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聘用保护区外红树林专职护林员工作的通知》文件,拟分配我区2名保护区外红树林专职护林员,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制定了《坡头区自然资源局红树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开展红树林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强化红树林巡查巡护队伍。坚持严查实督,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集中攻坚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落实好整改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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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 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