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坡头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09:09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坡头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进度,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选取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邀请各单位参加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坡头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项目拟建设1244套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共计4500根。并配置相应的变压设备、充电站集群监控管理系统、消防设备及电站配套设施,总投资为43366万元。(具体金额和建设数量以实际划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坡头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采购工作。

  (1)采购方式:政府采购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三、报价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价,收费标准费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请贵单位根据上述文件进行费用下浮报价。

  (2)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方法。

  (3)各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行下浮报价。(本项目最高下浮不得超过50%)

  (4)报价函报价包含所有代理费用,且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5)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通过资质审查的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报价文件封面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

  (8)代理资质文件证明

  五、报送结束时间

  2024年9月30日17时前。

  六、报送地址及方式

  纸质版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北山路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楼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