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和《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培育任务与要求
上级下达坡头区202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共33万元,培训任务数不少于110人,其中培训乡村特色产业带头人不少于30%培训任务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等)、粮食作物单产提升技术列为重要的培育内容;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等。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愿意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8.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我区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培训机构禁止分包或转包培育任务等。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经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追缴项目资金,并报上级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营业执照;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合作情况、设施设备条件、各种保障措施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资金预算明细);培训师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证明材料);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及佐证;其他能增强竞争力的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肆份装订成册。
(二)专家评审。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拟选为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经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2.报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坡头区农业农村局5楼501室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邮编:524057,联系人:穆麟,联系电话:0759-3955016、3950779。有意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10月31日17:30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肆份送达或邮寄,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