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湛人社〔2024〕100号)

发布时间:2024-11-26 15:11 来源: 市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号),高质量实施我市就业领域民生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3—202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5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13.5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累计0.85万人以上。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更加坚实;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110万人以上,劳动者技能素质显著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比稳中有升,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高水平技师学院办学条件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1.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促进。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公路、新型基础设施、港航、能源、产业、重大发展平台、水利、环保、民生保障工程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探索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

  2.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推深做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成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制度,赴重点企业开展“访企问需”,实行“一对一”的返乡返岗、招工用工、政策咨询等服务。开设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栏、举办针对重点企业的专场招聘会,综合运用重点发布、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劳务合作、校企合作、技能培训、劳动关系指导等方式,保障重点企业招用工。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力度,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吸纳就业。精准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尽可能获取符合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信息,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等落实就业补贴。

  3.强化青年群体就业扶持。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兜底帮扶。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优化事业单位招聘安排和考试时间。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优化校招、社招结构,建立国企百名年轻干部储备库,鼓励市属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实施“展翅计划”和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每年提供实习岗位和见习岗位各2600个左右。深化高校就业育人,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推广使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就业一站通”“湛江招才引智”网络招聘平台为我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优质的人才服务平台。统筹部门资源,强化供需对接,多措并举开展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活动。密切关注青年群体就业状况,统筹做好其他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引导青年向基层流动。充分挖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等领域就业机会,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结合实际优化岗位设置、调整招募规模。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到我市就业或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青年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5.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致富。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协作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加大对协作县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定向开展“送岗位、送需求、送交通”服务,利用粤桂就业扶贫车间、园区企业吸纳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每年不定期举办“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大力拓展线上招聘活动,积极畅通供求职渠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根据我市用工岗位需求,组织对口地区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培训。继续深入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技能培训工程。组织开展“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对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监测和流动情况分析,实施农民工有组织返乡返岗服务,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健全乡村工匠培育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乡村工匠评审机制,拓宽乡村工匠培育渠道。大力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吴川建筑工劳务品牌、农村电商品牌等。

  6.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发现、认定、援助、退出等一揽子工作机制,用好用足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强化“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动态储备350个左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7.促进创业和灵活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建成运营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及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引领作用,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吸纳重点群体创业项目入驻。积极组织参与中国创翼、广东“众创杯”等创业创新大赛,大力培育优秀创业项目。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强化灵活就业政策保障。持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育儿妇女弹性就业。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

  (二)实施就业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8.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岗位、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制度,促进供需匹配对接。大力推动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建立就业公共服务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全市就业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

  9.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零工市场建设指引》,在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大力发展零工市场,为零工人员提供“即时快招”服务模式。建成运营赤坎区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零工市场提质增效。加快零工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我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开展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0.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完善县镇两级就业驿站建设,建立10个示范性就业驿站,为周边城乡社区劳动者提供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援助帮扶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支持各地通过优化现有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夯实就业驿站服务力量。

  11.推进“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深化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应用,加快我市人社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逐步完成我市就业创业业务经办平台与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支持全国性就业业务线上办理,逐步探索省际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持续增加就业服务“指尖办”移动应用,推进更多就业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提供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享受渠道。强化就业大数据收集应用,持续优化全省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市场供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推动就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12.实施省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推进廉江市广东省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和应用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

  (三)实施技能人才产业支撑行动

  13.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聚集上下游企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机构等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紧密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育产业技能人才。继续鼓励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配合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

  14.加大力度推动“粤菜师傅”工程。持续提升“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名厨工作室建设水平和培养能力,依托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为载体,构建布局合理的“粤菜师傅”培训体系。面向城乡劳动者大力组织开展“粤菜师傅”培训,每年计划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000人次以上。发掘培育一批符合区域饮食资源禀赋特点的“粤菜师傅”发展项目,推动加强粤菜师傅培训载体与预制菜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产学研基地,继续创新拓展“粤菜师傅+”发展模式。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推动岭南师范学院建设“粤菜师傅”海外交流基地,充分弘扬湛江特色菜系文化。

  15.加大力度推动“广东技工”工程。有序推进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提升办学能力、打造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独具特色、国际水平的高水平技师学院。积极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等与制造业当家和产业有序转移紧密对接的省级重点(优质重点)和特色(优质培育)专业,推动技工院校加快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集群。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指导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推进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推行企校双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通过职业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提供广覆盖宽领域的培训供给,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组织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

  16.加大力度推动“南粤家政”工程。以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为依托,围绕健康、养老、托幼等领域持续开展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7500人次以上。进一步完善信用、标准、产业、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完善一批“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培训基地、产业园和基层服务示范站等平台载体,努力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通过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给予适当扶持,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扶持培育一批特色家政劳务品牌,引导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关键之举,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加强工作进展调度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政策待遇拨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的进展调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的绩效评价应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强化正向激励。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推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将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因素。

  附件: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民生工程重点任务台账

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民生工程重点任务台账

任务

工作措施

市责任单位

1.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1.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促进。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市发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动公路、新型基础设施、港航、能源、产业、重大发展平台、水利、环保、民生保障工程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市发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探索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

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推深做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成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制度,赴重点企业开展“访企问需”,实行“一对一”的返乡返岗、招工用工、政策咨询等服务。开设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栏、举办针对重点企业的专场招聘会,综合运用重点发布、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劳务合作、校企合作、技能培训、劳动关系指导等方式,保障重点企业招用工。

市人社局

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力度,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吸纳就业。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精准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尽可能获取符合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信息,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

市税务局

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等落实就业补贴。

市人社局

3.强化青年群体就业扶

持。

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兜底帮扶。

市人社局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优化事业单位招聘安排和考试时间。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优化校招、社招结构,建立国企百名年轻干部储备库,鼓励市属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实施“展翅计划”和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每年提供实习岗位和见习岗位各2600个左右。

团市委、市人社局

深化高校就业育人,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市教育局

推广使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就业一湛通”“湛江招才引智”网络招聘平台为我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优质的人才服务平台。统筹部门资源,强化供需对接,多措并举开展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活动。密切关注青年群体就业状况,统筹做好其他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4.引导青年向基层流动。

充分挖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等领域就业机会,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结合实际优化岗位设置、调整招募规模。

市人社局、团市委

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市民政局

对到我市就业或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青年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致富。

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协作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加大对协作县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定向开展“送岗位、送需求、送交通”服务,利用粤桂就业扶贫车间、园区企业吸纳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每年不定期举办“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大力拓展线上招聘活动,积极畅通供求职渠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根据我市用工岗位需求,组织对口地区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培训。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继续深入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技能培训工程。组织开展“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

市人社局

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对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监测和流动情况分析,实施农民工有组织返乡返岗服务,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

市人社局

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健全乡村工匠培育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乡村工匠评审机制,拓宽乡村工匠培育渠道。大力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劳务品牌,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吴川建筑工劳务品牌、农村电商品牌等。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6.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

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发现、认定、援助、退出等一揽子工作机制,用好用足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强化“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市人社局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动态储备350个左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

市人社局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促进创业和灵活就业。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建成运营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及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引领作用,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吸纳重点群体创业项目入驻。积极组织参与广东“众创杯”,大力培育优秀创业项目。

市人社局

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强化灵活就业政策保障。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持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

市人社局

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育儿妇女弹性就业。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

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

2.实施就业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8.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

平。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岗位、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制度,促进供需匹配对接。

市人社局

大力推动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市人社局

建立就业公共服务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全市就业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

市人社局

9.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零工市场建设指引》,在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大力发展零工市场,为零工人员提供“即时快招”服务模式。

市人社局

建成运营赤坎区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零工市场提质增效。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赤坎区政府

加快零工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我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开展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市人社局

10.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

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完善县镇两级就业驿站建设,建立10个示范性就业驿站,为周边城乡社区劳动者提供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援助帮扶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

市人社局

支持各地通过优化现有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夯实就业驿站服务力量。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进“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

深化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应用,加快我市人社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逐步完成我市就业创业业务经办平台与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支持全国性就业业务线上办理,逐步探索省际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

市人社局

持续增加就业服务“指尖办”移动应用,推进更多就业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提供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享受渠道。

市人社局

强化就业大数据收集应用,持续优化全省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市场供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推动就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市人社局

12.实施省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推进廉江市广东省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和应用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廉江市人民政府

3.实施技能人才产业支撑行动

13.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

程。

重点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聚集上下游企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机构等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紧密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育产业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继续鼓励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配合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

市人社局

14.深入实施“粤菜师傅”

工程。

持续提升“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名厨工作室建设水平和培养能力,依托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为载体,构建布局合理的“粤菜师傅”培训体系。发掘培育一批符合区域饮食资源禀赋特点的“粤菜师傅”发展项目,推动加强粤菜师傅培训载体与预制菜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产学研基地,继续创新拓展“粤菜师傅+”发展模式。

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

面向城乡劳动者大力组织开展“粤菜师傅”培训,每年计划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000人次以上。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推动岭南师范学院建设“粤菜师傅”海外交流基地,充分弘扬湛江特色菜系文化。

市人社局

15.深入实施“广东技工”

工程。

有序推进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提升办学能力、打造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独具特色、国际水平的高水平技师学院。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积极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等与制造业当家和产业有序转移紧密对接的省级重点(优质重点)和特色(优质培育)专业,推动技工院校加快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集群。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指导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推进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推行企校双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通过职业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提供广覆盖宽领域的培训供给,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组织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6.深入实施“南粤家政”

工程。

以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为依托,围绕健康、养老、托幼等领域持续开展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7500人次以上。进一步完善信用、标准、产业、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完善一批“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培训基地、产业园和基层服务示范站等平台载体,努力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

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通过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给予适当扶持,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引导家政服务业向员工制转型发展。

市人社局

扶持培育一批特色家政劳务品牌,引导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把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关键之举,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加强工作进展调度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强化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政策待遇拨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的进展调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的绩效评价应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正向激励。

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推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将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因素。

市人社局

政策解读:【解读】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