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关于对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5:04 来源: 本网-坡头区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坡头区民政局对辖区社会组织2023度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经梳理,截至202412月底,共有55家社会组织未按时完成2023年度报告。我局于2025224日至324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拟列入异常名录公告,并充分保障社会组织申辩权利。经公告、意见收集及局党组审议,现将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暂缓列入异常名录情况

  2家社会组织因正在开展名称整改工作,受变更手续及资料准备影响无法按期提交年报。根据其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暂缓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上述组织须在名称整改完成后申请2023年度报告补报,区民政局将根据补报结果另行作出处理。

  二、列入异常名录情况

  1. 首次处理对象:36家社会组织因内部管理疏漏、人员交接、停止运营或未提交申辩材料等原因,未按时完成年报且此前未接受相关处理,现依据规定正式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

  2. 持续监管对象:17家社会组织已分别于2021年、2022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维持现有处理措施不变。区民政局将持续加强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整改。

  三、其他说明

  1. 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可在完成整改、补报年报等工作后,按规定程序向区民政局提交移出申请。

  2. 请各社会组织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按时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规范开展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暂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pdf

                  2.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pdf


  



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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