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公布坡头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我局按程序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工作,对坡头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核查,经专家论证,现拟对南三抗法斗争革命旧址等3处认定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现予公示,公示期7日(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坡头区文化中心
邮政编码:524057
联系电话:0759-3950239
附件:坡头区拟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3日
坡头区拟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