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6 10:05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以及《坡头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监管办法》(湛坡农农〔2021〕1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政府审定,现对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进行公示。

  一、资金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表》。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2日。

  三、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单位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监督举报电话

  0759-3967060

  附件:《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表》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安排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