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7:07 来源: 本网-坡头区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各全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相关规定,我局就开展2025年度全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20231231日前在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性社会组织。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及以上的全性社会组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2024年度报告的;

  2.20242025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二、评估内容

  全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六类五级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细则,从依法依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规范运作、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2311日至20251231日。成立刚满两年的参评社会组织,评估内容以成立之日起至20251231日的工作情况为主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951分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901分以上950分以下(含950分);

  (三)AAA3A)级,得分在801分以上900分以下(含90分);

  (四)AA2A)级,得分在701分以上800分以下(含80(分);

  (五)A1A)级,得分700分以下(含700分)。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工作安排

  (一)提交参评申请阶段

  202581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提出参评申请,对照评估指标,做好迎评相关资料准备,向坡头区民政局报送“湛江市坡头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

  (二)确定参评组织名单

  2025825日前,坡头区民政局对申请单位的参评资格进行初审,通知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自评。

  (三)自评阶段

  202592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评分细则,按照每一项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资料,资料装订成册(无需递交至第三方评估机构),供专家实地考察时使用。

  (四)实地评估阶段

  20251015日前,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审核阶段

  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完成后,评估委员会将向复核委员会提出初评意见复核委员会审核初步评估意见,由区民政局确定终评结果。

  )公示阶段

  对终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全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复核委员会重新组织评估专家对提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社会组织提供的完整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等级确定

  终评公示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全性社会组织颁发牌匾证书,2A及以下等级全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不仅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不断强化自我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落实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全性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全性社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引领全市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六、监督电话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950281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南调路767

  附件:1.六类评估评分细则及调查表

  湛江市坡头区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湛江市坡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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