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和《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的通知》(粤卫规〔2022〕5号)和《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湛卫〔2022〕13 号)有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和《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特此公告。
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 )》的通知.pdf
2.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