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批复公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8-27 11:08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年限

批复时间

1

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

清水能源装备(广东)有限公司

用海类型属于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和其他开放式用海。

批准用海总面积24.969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1.223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6.0833公顷,其他开放式用海17.6626公顷。占用海岸线长165.4m。

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50年,疏浚施工部分申请用海期限2年。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