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号)、《自然资源部修复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更新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4]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修复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据更新的函》(粤自然资修复[2024]134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原2025年7月21日认定自然修复图斑“CT4408042016000013003”进行分割,现对上述图斑分割后的CT44080420160000130031、CT44080420160000130032等2个图斑进行重新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
附:湛江市坡头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图斑明细表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759-2534343,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物资码头船舶大院四号楼生态修复股)
湛江市坡头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