垉屋经济合作社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单位拟就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塘博村垉屋经济合作社 “未经批准违法建设”一案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及案由
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塘博村垉屋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陈亚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440804599182460K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塘博垉屋村
案由:未经批准违法建设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9:30
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104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届时需提供身份证方可进入会场。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及听证会规则,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不得携带手机或者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会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在会场抽烟、大声喧哗、鼓掌、哄闹;不得进行其它妨碍听证会场秩序的活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9-3827626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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