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坡头区2026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26年度坡头区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坡头区上圩河13#桥梁下游1000m起至14#消坡海围特大桥上游500m范围内。
二、禁采区:除上圩河可采河段的辖区内其他河段全部列入禁采区。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采区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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