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前公示(2025年第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湛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邮寄、来信及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油物资码头船舶大院4号楼
邮箱:pthaiyugu@163.com
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0759-2534347
附件1:湛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顺路东段、海顺路中段、东旺大道、海旺路、金丰路)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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