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关于遴选坡头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的通知》要求,我局通知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标杆家庭农场申报2025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组织评审,拟安排我区湛江市坡头区优农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湛江市坡头区种之粮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家农民合作社,湛江市坡头区睿丰农业科技基地、湛江市南三示范区龙观弟水产养殖场共2个家庭农场实施坡头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吴慧蕾
联系电话:0759-3950327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坡头区农业农村局303室
附件:坡头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安排方案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4日
坡头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安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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