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5: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坡头区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考察、评选,拟确定在全区范围内设立2家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8名同志为湛江市坡头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收集各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现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络员

1

  湛江久和医院有限公司

  张晓文

王剑容

2

  湛江市钟繇实业有限公司

  赵木桂

陈亚亮

序号

 行政执法监督员名称

  单位名称

 1

  陈康鸿

  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

  陈贞彩

  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3

  黄芳菲

  坡头区民政局

 4

  廖海兰

  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庞学锦

  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6

  杨婷

  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7

  周飞迅

  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8

  钟燕萍

  坡头区南调街道办事处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如认为公示的单位存在不适合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或公示的个人存在不适合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坡头区司法局反映情况,并书面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59-3962283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联系地址:坡头区南调路751号405室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1月17日



  供稿:叶瑶

  编辑:陈   铮    校对:詹楚娴   

  审核:庞永梅、吴焕祥、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