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2025-12-04 11: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21〕5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咨询互动(http://www.ptq.gov.cn/hdjlpt)。

  监督电话:0759-392711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科室

一级

二级

1

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编制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党政和人大办、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街道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机构职能

机构领导

部门领导的姓名、性别、职务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2

内设机构

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等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3

工作计划及总结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

4

政务服务

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党群服务中心

5

财政预决算

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党政和人大办

6

通知公告

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需要及时主动公开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告、信息公示等

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