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认定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的部署要求,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坡头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资料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现拟对郑香畹祖屋等3处新发现文物认定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1月21日至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坡头区文化中心
邮政编码:524057
联系电话:0759-3952302
附件:坡头区拟认定公布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坡头区拟认定公布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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