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分配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 号)以及《坡头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湛坡农农〔2021〕13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调整后的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进行公示。
一、资金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表》及《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明细表(修订版)》。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1月24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三、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单位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监督举报电话
0759-3967060
附件:1.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明细表(修订版)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2025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明细表(修订版).xls

无障碍阅读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营商环境
魅力坡头
活力高新
粤公网安备案44080402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