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个人申请,专家评审,现推荐我区李江华等4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详见附表)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东盛大道1000号文化中心5楼
联系人:林石寿,电话:0759—3952302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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