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甘村水库及周边
建设内容:保护区范围内设置隔离防护网11.4km、生物隔离带6.7km;设置界标50个、交通警示牌60个;宣传牌200个;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应急导流渠7800m,事故应急系统2套及配套收集管网、道路防撞栏、应急水闸、应急工具房等;自动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工程1项;前置库生态改造1项;对保护区范围内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新建人工湿地,曝气氧化塘、尾水贮存池及水解酸化池改造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为水源地保护配套工程,不纳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甘村水库按小(一)型水库管理和运行,水库主要功能为城镇供水及城市防洪,设计日供水量1.4万t,供水服务人口5万人。
根据省政府粤府函〔1999〕191号文和粤府函〔2014〕141号文,批准甘村水库为湛江市地表饮用水源地,并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属于乡镇级保护区。
甘村水库目前未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标准化建设,未完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标示标牌破损和缺失,人为活动对水库的水质安全存在着较大的污染风险;而且穿越保护区的S14汕湛高速和G228国道两侧防撞护栏不完善,事故应急池及配套收集管网尚未建设,存在较大事故污染风险。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管理所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甘村
联系人:骆生
联系电话:13414908562
电子邮箱:gcskgls@126.com
四、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市蓝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链接下载: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下载统一制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意见:
现场提交:公众可在本公示期至报告书征求意见时段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现场提交。
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签字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gcskgl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甘村水库生态修复项目公众意见+姓名/单位名称”,意见表原件须寄建设单位存档。
信函提交方式:将纸质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信封表面请标注“甘村水库生态修复项目公众意见”。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甘村甘村水库管理所,收件人:骆生,联系电话:13414908562。
提交公众意见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管理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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