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现对《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查阅方式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公告下方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在工作时间,至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管理所办公室现场查阅,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甘村甘村水库管理所。
二、征求意见范围
甘村水库周边村庄及认为会受到项目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链接下载: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意见:
现场提交:公众可在本公示期至报告书征求意见时段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现场提交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
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签字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cskgl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甘村水库生态修复项目公众意见+姓名/单位名称”,原件需同时寄建设单位存档。
信函提交方式:将签字后的纸质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甘村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管理所,收件人:骆生,联系电话:13414908562。信封表面请标注“甘村水库生态修复项目公众意见”。
收件人:骆生电话:13414908562 邮编:5240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26年4月7日~4月20日,1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管理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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