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甘村水库。现有项目为甘村水库库区及排洪渠清淤工程,清淤面积约87.97万m²,库区、排洪渠清淤量分别约69.75万m³、0.17万m³,已于2023年6月29日获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湛环建〔2023〕37号。
本次技改项目拟调整施工工艺和余水排放去向,清淤面积和清淤量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链接见附件。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9-3953996
电子邮箱:654829488@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沟尾麻坡路西侧农业农村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8QdWl6GcnvEZ2rm3hUuhg?pwd=6666 提取码: 6666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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