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湛江市坡头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充)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个人申请,专家评审,现评定林进和、林真尚2人(补充)为我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东盛大道1000号文化中心5楼。
联系人:林石寿,电话:0759—3952302。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充)名单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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