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农机牌证作废的公告(粤0830202)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0804执150号]协助执行事项和《农业部关于印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8〕2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八条规定,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6年4月28日重新补发号牌为粤0830202轮式拖拉机(机架码18B006D03658、发动机码DKA1T2J20344)的登记证书(登记证书编号440804000023)和拖拉机行驶证(证号:粤0830202)各一份,现公告原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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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案44080402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