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
(2026年第1批)
各相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第4.10规定,发现存在如下情况的可以公告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经我局核查,拟注销一批特种设备(详见附件)。
如对附件中注销设备存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日起15日内到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按公告处理。上述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四十条规定,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注销设备清单.xlsx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卓泽清 电话:0759-3588580
廖冬晨 电话:0759-395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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