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拆除非法占用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无塘主的通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限期拆除非法占用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的无主违建水塘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水塘位于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位置北纬:2367816.822;东经:449289.365),该水塘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河道管理区域,违反河道管理相关规定,且无法确认塘主身份。
二、限期要求
请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2026年6月27日前),自行对该违建水塘进行拆除、清理,恢复河道管理范围原状。逾期未拆除清理的,将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和坡头区龙头镇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拆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若因逾期未拆除造成河道行洪不畅、生态破坏等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权利告知
如有对该水塘主张权属或存在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上述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登记核实,联系电话:13828227211,联系人:郑海强。逾期未提出主张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主违建,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与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593950312。
特此通告。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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