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强制拆除在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堤上的非法无主水塘公告
关于强制拆除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堤上非法无主水塘的公告
湛坡农水强封告字[2026]第4号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6月16日在坡头区政府网、龙头镇政府、龙头镇上蒙村委会及罗里村民小组发出的《关于限期拆除非法占用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无塘主的通告》后,至今无个人和单位对该水塘进行主张权属,经我局和龙头镇人民政府调查也无法确认塘主身份,所该水塘视为无塘主水塘。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联合龙头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非法占用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的违建水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该水塘位于雷州青年运河四联渠罗里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位置的经纬度和平面坐标为:北纬21°24’12" 东经110°30’39";平面坐标X2367816.822m、Y449289.365m)。
二、为了减少因回填水塘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该水塘安装抽水设备和投放水养殖产品的物主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撤离,否则后果自负。
三、该水塘如有塘主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我局可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否则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和龙头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回填)该水塘后继续调查该违法案件,一经查实塘主后,拆除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予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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