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型拖拉机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农机管﹝2026﹞3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现注销粤0830113、粤0830082共2台变型拖拉机相关牌证,详情如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坡头区范围内变型拖拉机已全部完成注销,实现清零,凡由我区核发的变型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牌证,即行失效,相应机具不得继续上路使用。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3日

无障碍阅读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营商环境
魅力坡头
活力高新
粤公网安备案44080402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