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金融保险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4:07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做好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防止工程设施出现“建后失管”现象,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金融保险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坡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金融保险服务

  (二)服务内容:为2019—2023年建成的8个项目、面积约4.02万亩高标准农田投保建后管护综合保险

  (三)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项):

  1. 财产保障: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工程设施受损,保险人负责赔偿其修复费用。

  2. 质量保障: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工程在符合设计要求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设施损坏,保险人负责赔偿其修复费用。

  3. 管护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工程设施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因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确需维修的,保险人负责赔偿必要的维修、加固、重置及人工等合理费用。每年至少春耕秋种前开展一次集中管护维修。

  (四)服务地点:湛江市坡头区。

  (五)服务期:2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六)预算金额:每年35万元,合计70万元。

  二、实施机构要求

  (一)实施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实施机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实施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准备一式十份,投标材料需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保险方案(需包含保障内容、保障标准、理赔服务等);

  3. 信用评价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信用评价材料);

  4. 近三年同类业绩材料复印件(请附上合同关键页);

  5.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选定方式

  (一)报名单位多于3家(含3家)时,局采购小组将从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中,择优选取一家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单位报局党组审定。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购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二)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单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局采购小组将从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中,择优选取一家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单位报局党组审。若报名单位只有1家的,经采购小组审核符合采购要求的,可直接选取报名单位报局党组审定。

  (三)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若无报名单位,采购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五、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申请的单位将材料于2026年7月27日前送达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农田水利和水库移民股505室),以快递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投递,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联系人:朱梅,联系电话:3955139,1343287653。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