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实施2026年坡头区防贫救助保险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09:08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意外、大额刚性支出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结合我区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2026 年坡头区防贫救助保险实施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坡头区2026年脱贫户(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防贫救助保险

  (二)服务内容:为我区脱贫户(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提供政策性防贫救助保险保障。初步摸排户数 3073 户,最终参保户数以保险生效当期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动态在册、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户数为准。

  (三)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重点返贫致贫风险设置综合性救助保障,具体涵盖医疗、重疾、食品安全、住房安全、意外伤害、教育帮扶、就业帮扶、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

  (1)医疗保障:保障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对个人合规自付费用给予救助。

  (2)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对象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首次确诊罹患保险条款约定重大疾病的,按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赔付。

  (3)食品安全保障:保障对象发生食物中毒导致人身伤亡或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无法追责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按规定给予救助。

  (4)住房安全保障:保障对象住房因自然灾害受损,出现墙体开裂、屋顶损毁、房屋倒塌等安全隐患的,给予修缮及损失救助。

  (5)意外伤害保障:保障对象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含烧烫伤)的,按规定给予救助补偿。

  (6)教育帮扶保障:保障对象的子女当年参加高考被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录取的,给予一次性教育救助。

  (7)就业帮扶保障:在职保障对象非自愿失业,可提供人社部门有效失业证明的,按政策给予就业困难救助。

  (8)专项特别救助:对遭遇多重变故、刚性支出巨大、生活陷入困境的重点困难家庭,开通专项救助通道,给予特别救助。

  (四)服务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全域

  (五)服务期限:12个月(自保险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

  (六)预算控制标准:本项目单户保费最高限价为 242 元 / 户,初步预估户数 3073 户,项目预估总金额 743666 元。参选单位报价单户保费不得高于 242 元,可在保障责任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下浮。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当期实际参保户数据实核算。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选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保险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机构在湛江市辖区内设有固定营业服务网点,具备快速勘查、现场服务、高效理赔及基层常态化帮扶服务能力。

  (三)参选机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等不良信用名单。

  三、参选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统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十份,整体密封装订,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具体包含:

  1.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完整的防贫保险实施方案(含详细保障条款、赔付标准、理赔时效、服务举措、应急帮扶措施、理赔响应时限等);

  3.公告发布期内的信用中国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4.近三年同类政策性防贫保险、民生帮扶保险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参选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遴选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遴选、综合择优方式评审。公开报名结束后,有效参选单位达到 3 家及以上的,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结合服务方案、保障力度、理赔服务、工作业绩等综合择优评审;有效参选单位不足3家的,将重新挂网公开遴选。遴选初审结果经局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后,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最终服务单位。

  五、材料递交事宜

  请有意向参选单位于2026 年 8 月 12 日 17:00 前,将完整参选材料送达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坡头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规划与开发股203室)。现场递交或 EMS 邮寄(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不接收电子版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庞伟红,联系电话:0759-3967060。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