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坡头区“三公”经费预算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2016 年 “三公”经费基本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1625.69万元,同比2015年1809.98万元减少184.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1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42.3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8.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1万元。
三、2016 年“三公”经费与2015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主要原因如下: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2、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开展公车改革,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度减少,相关费用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