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硬核60条,事关湛江国际范!

发布时间:2023-12-12 11:12 来源: 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营商环境就是最好的生产力

  自5月1日起

  《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从政务服务、市场活力、

  开放创新、法治保障四方面

  提出60条举措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条例》的出台

以法的形式对湛江市开展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成果予以固化

既是对前期改革探索的总结和认可

更是对后续改革工作的推动

 政务服务这样提升↓

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增设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对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申请人可以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请集中办理。

市人民政府使用统一的电子证照服务系统,推行完税证明电子化。

对实体证照和电子证照实行同步签发、同步更新、同步注销,推行电子证照一网申请、受理、审批、公开、查询和打印下载。

全面压缩证明事项的设定范围,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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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迎来这些利好↓ 

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实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注销。

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供给、费用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活动中获得公平待遇。

整合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对接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等其他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

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内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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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将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有利于破解市场主体解决融资、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难题

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新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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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颁布施行

是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里程碑

也是一个新起点

助力湛江打造一流的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扫码查看完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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