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印发“交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交地与发证“双同步、零时差”

发布时间:2024-05-28 10:05 来源: 湛江不动产登记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湛江市全面开展“交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4年4月起已全面实施,实现交地与发证“双同步、零时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赋能增效。

  

  “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方案提出,要建立交地与发证联动机制,通过环节并联、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措施,打破原来交地、缴税、办证等环节的办理顺序限制,将部门串联审查转变为并联审查,实现交地与发证“零时差”,大大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要进一步强化前置服务质量,从挂牌出让、拍卖成交、签订出让合同、交付土地、颁发证书等环节,到土地成交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积极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服务,主动对接受让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倒排日期,确保在约定交付土地当天,为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发证”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实际行动,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交地即发证”服务走深走实,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跟踪,切实为企业减负和项目落地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为企业早开工争取“黄金时间”,不断助力湛江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