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劳动力监管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区优化营商环境精神,聚焦企业关切的问题,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劳动力监管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区委、区政府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深刻认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充分发扬“三牛”精神,增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的自觉性,勇于担当,协调配合,积极完成区赋予的劳动力市场监管相关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学习国内先进城市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我区劳动力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紧盯劳动力监管关键环节,找准制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狠抓薄弱环节,提升劳动力监管能力水平。
三、目标要求
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力监管数据库;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提升20%;劳动纠纷处理渠道信息化程度比较高。
四、明确责任分工
1.【内容】建立以调解为主,仲裁保障、执法强制、信访解难、行政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制度,实现劳资纠纷监察、调解、仲裁和信访“四位一体”无缝对接。
【区相关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人社局股室】牵头股室: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
执行股室: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股室(单位):办公室。
【具体分工】
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减少劳资纠纷;负责组织区相关单位和局相关股室会议,研究建立仲裁、执法、信访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制度。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撰写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制度,同时征求相关单位和股室意见,然后联合发文。办公室负责实施“访调对接”机制。在诉访分离、依法分类的基础上,将信访处置和其他法定途径预防调解工作相结合,将信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条块管理,与区人社局共同制定矛盾纠纷化解衔接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内容】完善劳动保障、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区相关单位】区发改局、区国资公司。
【人社局股室】牵头股室: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
执行股室: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就业促进培训教育股。
【具体分工】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提供给该局。
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对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所涉劳动争议案件尽量调解结案,平衡保护劳资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企业受疫情及劳动者维权双重打击;负责对接区国资公司,将区属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相关数据提供给区发改局。
就业促进培训教育股负责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工作。
办公室负责完善劳动保障数据库等。
区发改局:归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信用等数据,打通与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数据共享渠道。
区国资公司:负责提供区属生产经营性困难企业相关数据。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内容】加强监管处置力度。提高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推动争议调解机构服务范围向基层延伸,将现有劳动纠纷处置效率提升20%。
【区相关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人社局股室】牵头股室: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
执行股室: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具体分工】
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负责举办基层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班。
办公室切实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按3+1的基本实体化建设要求配置仲裁队伍。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提升劳动纠纷处置效率20%。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内容】落实“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实现劳动人事争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拓宽劳动纠纷投诉渠道,对劳动纠纷投诉问题启动快速响应机制。
【区相关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政数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人社局股室】牵头股室: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
执行股室(单位):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股室(单位):办公室。
【具体分工】
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股)负责提供宣传“粤省事”小程序和《湛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暂行规定》,调解服务点信息,仲裁员、监察员、调解员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拓宽劳动纠纷投诉渠道,对劳动纠纷投诉问题启动快速响应机制。
办公室提供相关业务信息,负责发布以上信息。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劳动纠纷信访引导解释等工作;协助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等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区司法局:利用“粤省事”信息平台和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纠纷当事人,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律师办理,做到应援尽援。
区政数局:协助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相关信息和数据。
区总工会、区妇联:调整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挂点企业工会,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工会、妇联普法力度,配合参与有关女性职工劳动调解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在劳动方面的合法权益,发挥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发挥“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作用,实现工会调解、劳动仲裁、法律诉讼有机衔接。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工作开展,强化组织领导,现成立劳动力监管指标组领导小组:
组 长: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华福
副组长: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煜志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琼花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科虎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洪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伟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进堂
区国资公司副书记 谭忠
区政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湘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越姬
区妇联副主席 陈伟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梁善愉
组 员: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 林称有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谢海超
区发改局社会股股长 朱秋娟
区政数局政务服务股股长 林家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科员 廖冬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事员 张华茵
区国资公司资产监管部部长 陈汝贵
区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经济部办事员 黄土英
区妇联权益部部长 黄栎运
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主任:高煜志
副主任:林称有、谢海超
组员:吴亚良、钟宏霞、庞健、冯文海、钟李明
联络人:钟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