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持续巩固和强化制造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顶梁柱”作用,加快塑造广东在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优势,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确保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加快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跨越,努力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7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6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3%,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7万元/人,工业投资年均同比新增超过1000亿元,培育形成10个以上产值超万亿元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超过10家制造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制造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产品质量合格率进入全国前列,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到2035年,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70%左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大幅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若干领域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处于引领地位,制造业综合实力达到先进水平,成为制造业核心区和主阵地,制造强省全面建成。
二、实施“大产业”立柱架梁行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优化完善纵深协同的产业发展布局。健全省级规划统筹机制,科学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珠三角地区与港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全省与国内国际重点区域的协同联动,不断拓展产业发展腹地和战略纵深。对标世界一流谋划珠三角地区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深度融合,全面增强核心区的支撑引领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全面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形成紧密衔接、互为支撑的产业分工,加快打造沿海产业发展带和北部绿色低碳发展区。以湛江为核心在粤西地区打造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主战场,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临港经济区和承载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主要基地。以汕头为核心在粤东地区打造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加快推动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支持沿海县域做好海洋开发,创建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粤北地区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动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先进装备、资源精深加工、清洁能源、纺织服装、现代农业与食品饮料等产业集聚发展。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领域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模式创新。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等契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完善优势特色产业全球布局,建立全球化生产体系、研发基地、营销网络和跨国供应链。
(四)培育壮大千亿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超高清视频显示、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创意等领域,培育新增3—4个万亿元级战略性产业集群。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新兴产业跃增发展,培育新增4—5个超五千亿元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谋划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塑造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在6G、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深海空天等领域形成一批硬核成果,积极抢占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聚焦装备制造以及终端产品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工业母机、农业机械及以储能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等产业。开展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家具建材、智能家电、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皮革皮具、五金机电、日化美妆、老幼用品等产业提质升级,分行业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五)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全面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着眼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推进工程化攻坚和平台建设,建立长周期支持机制持续推进共性技术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链长+链主”协同作用,“一链一策”实施精准补链强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和替代接续能力。突破重点产业链的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持续推进“广东强芯”工程,抓紧组建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全面建设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建立健全能源和原材料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提升战略性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紧缺部件和物料战略储备,在广州、深圳、汕头、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揭阳等地布局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评估、攻关管理、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突的闭环工作机制。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形成一大批高价值专利,构筑重点产业技术专利池,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储备布局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必要专利。
(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构建“工业互联园区+行业平台+专精特新企业群+产业数字金融”为核心的新制造生态系统,实现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100万家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构建制造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工业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加快建设5G网络、光纤网络、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探索建设数据综合业务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每年打造不少于100个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等标杆。加快“5G+工业互联网”虚拟专网、行业专网建设,拓展工厂级、车间级、产线级应用,打造一批5G全连接工厂标杆。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支持企业使用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园区、供应链,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实施工业效能提升行动计划、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发展。
(七)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字贸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谋划打造100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00家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平台和2000家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实施工业设计赋能广东专项行动,打造不少于200个工业设计中心、10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提升“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影响力,加快建设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主动对接全国口岸,发展多式联运,畅通货物进出口渠道。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元器件与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培育200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支持深圳前海等地建设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定期监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数据。
三、实施“大平台”提级赋能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引领力的产业发展平台
(八)高标准建设一批“万亩千亿”园区载体。充分用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推进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大力度推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争创一批五星示范基地。推动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工业园区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运营管理。建立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完善园区政策支撑体系,释放大型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等各类园区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资源效益倍增。在汕头、湛江建设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和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省重点支持若干个主平台建设,在空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集中予以支持。大力推动园区产业特色化发展,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聚焦1—2个主导产业引进、培育企业项目。力争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超1.5万亿元、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数超过3000个,打造30个具有鲜明产业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万亩千亿”产业发展平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平台,承接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项目,创建国家和省部级先进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基地。
(九)增强工业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将工业园区作为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主引擎,推动“一县一园”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每个县域集中力量打造一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引导国有企业、“链主”企业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开发运营,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发债上市。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管委会+公司化”运营机制,依法依规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推广深圳“工业上楼”和珠海“5.0产业新空间”模式,提升工业园区软硬件条件,推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设容积率3.0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专业化标准厂房。持续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深化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动省直部门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县(市、区)开展产业对口帮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园区产业合作。
(十)高质量建设制造业创新大平台。制定实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优化制造业创新平台区域布局,加速汇聚产业创新资源,有效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产业化应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加快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推动珠三角核心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优化实验室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大力支持广州实验室、鹏城实验室、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实验室建设,高质量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建2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增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制造业发展的能力。加快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设,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支持高等学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产业应用为牵引,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打造10家标杆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优秀企业技术中心、1000项制造业创新产业化示范项目,协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创新。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加强质检、标准、计量、特检等质量机构综合能力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质量标准实验室等。探索培育无线电产业创新平台,建立无线电频谱技术创新中心,加强无线电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应用。
四、实施“大项目”扩容增量行动,打造吸引全国全球重大项目和投资的首选地
(十一)推动制造业存量企业投资跃增。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对存量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每年推动90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落实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打造涵盖天使孵化、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上市培育、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撬动社会资本为制造业企业扩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推动制造业招商引资增量倍增。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省、市、县以及园区承担制造业招商职能的机构,搭建全产业、可视化、智慧化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每年制定招商任务,对完成较好的地级以上市和团队予以表扬奖励。实施招商伙伴合作计划,打好以商招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乡情招商等招商引资“组合拳”。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头部企业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在新能源、新材料、芯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招引一批高质量项目。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制造业规划布局,推动一批央企、军工企业战略合作项目和关键产业项目落地,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金加大对在粤制造业项目投资。推广“以投代引”资本招商模式,打造“引进团队—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项目招商引资闭环。推进粤港澳联合招商,支持跨国制造业企业在粤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抢抓全球新一轮产业布局调整机遇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定期举办省、市、县三级招商大会,联合港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大会,强化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知名展会招商引资功能。
(十三)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结合“链长制”优化落实省领导同志挂点联系服务重点制造业项目工作机制,滚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百亿元级、百亿美元级的大项目。每位省领导同志牵头联系一个以上大项目,实施“一项目一专班”全过程跟踪服务。各地级以上市谋划推动一批事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盘子”。发挥好省领导同志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全球招商顾问及世界500强企业家俱乐部等常态化联络机制,以及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的作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协调解决项目从“立项”、“建成”到“运营”全流程遇到的问题,推动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投产、投产项目加快达产。
五、实施“大企业”培优增效行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
(十四)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加大省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力度,优化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打造5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100家“链主”企业引领、10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攻坚、10000家专精特新企业筑基的世界一流企业群。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开展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以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和做强产业链基础为重点,围绕突出产业、强化特色、畅通协作、优化环境等方面,培育形成一批以县域为基础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大力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按照“抓中间促两头”原则,重点培育壮大制造业腰部企业。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省级“链主”、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优化“小升规”奖补政策,力争5年累计推动3万家以上企业“小升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优质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完善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工作机制。建立优质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面精准服务。
(十五)加快培育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实施制造业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鼓励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薪酬激励机制等。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做强做优做大,培育打造60家以上中国500强、70家以上民营500强企业。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方面支持。提升国有企业制造业竞争力,引导省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补短板、锻长板,加快在制造业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将重点工作列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制造业投资额5年倍增计划,促进提升制造业资产规模。鼓励制造业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做优做强。探索建立省级政策性基金的投资容错机制。
(十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整合国资国企、民营企业、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多方资源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明专利质量。提升国有企业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国资国企积极参与创新成果孵化和产业转化。面向社会主体征集、遴选、发布应用场景清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重点行业的应用。争取深交所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的融资支持。大力发展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激发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的活力,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主体“投早、投小、投科技”。联合金融机构创新“科技研发险”等保险产品,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卡脖子”问题研发风险分担政策。
(十七)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实施“广东制造”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深化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评价,提升广东制造主要产品质量水平。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优化省政府质量奖评审,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国际知名质量奖项,推动更多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和对口单位落户广东。支持企业和机构主导或者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成为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主导单位给予奖励,提高企业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加快基础性、通用性和关键性技术标准布局。实施制造业新兴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制定一批应用带动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提升消费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建立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品牌战略,培育不少于10个市场化质量品牌服务机构,引导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服务商标品牌发展。开展“粤优品”广东制造品牌评价认定。成立广东品牌交易中心,推出“粤品融”品牌质量贷款项目。建立适合区域和产业特点的商标品牌培育机制,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布局,打造不少于100个制造业粤货“老字号”品牌,聚焦健康、时尚、创意等新兴领域培育不少于1000个“广东制造”名牌新品,加快打造世界级产品品牌。加强广东品牌宣传推广,举办“双品网购节”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推动粤港联合举办国际消费电子展。
六、实施“大环境”生态优化行动,建设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十八)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研究提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预算安排等重要工作。健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定期召开制造强省建设大会。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制造业发展纳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增加政府绩效考核中涉及制造业的指标权重。每年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级以上市予以通报表扬,并视项目储备、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资金、用地、用能等政策上倾斜支持;对制造业发展缓慢的地级以上市及时预警、提醒。培育选拔更多懂制造业的领导干部,注重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熟悉制造业的专业干部。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制造业综合素质培训。充分发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工业经济研究队伍力量建设,强化重大理论、重大战略研究。
(十九)实施“粤产粤优”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深化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投向制造业的资金、土地、用能、金融等要素形成硬指标约束,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完善要素资源配置公开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资源要素分配。加快建设“广东工业大脑”,建立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以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为枢纽构建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数据产业生态,打通各类数据要素向制造业赋能的渠道,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多渠道统筹加强制造业发展资金保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省财政在政策期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强化制造业项目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保障。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有效保障工业用地空间。实施“节地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改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省市联动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用地指标单列保障。加大政银合作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探索设立专业部门等方式,提高对制造业贷款投放比重,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首贷、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等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区结合当地制造业贷款情况,采取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差别化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支持、融资增信、风险保障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深入发展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模式,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内信用资源流转,满足中小企业资金融通需求。争取地方债券、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向制造业倾斜。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建立与深交所、港交所、上交所、北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所的联动机制,推动更多省内制造业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鼓励相关公募、私募基金加大对制造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本向制造业倾斜。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工业用电、用气价格,积极探索海上风电、火电等直供园区企业。积极争取制造业重大项目能耗纳入国家单列范围,符合要求的项目能耗由省统筹。
(二十)以“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为导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有、非公经济以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优势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线上线下融合高效服务,推广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共享、联合办理,实现项目立项以及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市政公用服务连接等全流程“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加速项目落地。强化制造业涉企行政许可改革和精准服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通行”。支持广州、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建立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发挥各级各类政企沟通平台作用,跟踪研判产业趋势动态、反映企业诉求、宣贯产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展投资并购和资产重组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营造制造业市场主体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政企良性互动,营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一)加快建设制造业战略人才力量。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集聚更多战略科学家、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全面落实国家人才政策措施,做好海外引才工作。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人才合作,支持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合作、项目入股等方式通过港澳柔性引才。大力实施省级人才计划,加快引育集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对重大产业攻关任务人才认定给予单列优先支持,按照省重大人才工程有关规定对入选工程的人才和团队给予补助,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引进研发人才、研发团队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贴、安家费用补贴。实施制造业当家“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优质企业等主体作用,培育建设10个左右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支持培养300名左右制造业优秀企业家,集聚培育约1000名制造业卓越工程师,支持企业培训万名制造业新工匠。深化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建立健全产教评融合发展产业技能人才培育生态体系,探索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建立新型产业工人队伍。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出台广东省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增加制造业一线劳动者报酬。高标准创建2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和3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一批省级重点专业,推动技师学院与企业共育培养学制技师,高质量建设4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和88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引导高等院校优化招生结构和专业设置,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企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建设高水平职教集团及全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完善项目制、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探索差异化人才培养,提升技能人才供给水平。支持优质企业承担专业领域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开发,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定,积极拓展制造业相关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价领域,向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制造业优质龙头企业建设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加快聚集创新型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
(二十二)开展“广东制造”文化发展专项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按规定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听取企业家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挖掘利用工业遗产景观、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及华侨实业报国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推出更多广东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整合多方资源筹建广东工业博物馆,鼓励企业建设具有品牌文化特色的博物馆。研究编纂广东工业志,支持创作工业口述史,开展工业发展大事纪实、文学创作编写工作。将制造业知识普及和实践实训融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支持和鼓励大国工匠、工程师、企业家进课堂,通过多样式作品、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广东制造精品、奋斗者群像等广东制造故事。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切实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政策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政策举措。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