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2021版)

发布时间:2023-09-08 15:09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湛江市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759-358269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公开内容描述

更新频率

责任部门

1

机构概况

机构概况

区委编办关于本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的情况介绍

每年

办公室

领导分工

领导简介及分管的工作

每年

办公室

2

工作动态

本单位实时工作开展情况

两周更

各股室单位

3

部门文件

规范性文件

上级住建系统单位编制的规范性文件

半年

各股室单位

其他文件

除规范性文件以外,关于住建系统的各类通知、意见、规章制度等

半年

各股室单位

4

通知公告

本单位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

半年

各股室单位

5

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本单位按照上级要求需公开的财务信息

每年

办公室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本单位按照上级要求需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建设与分配、最新动态等

两周更

房管股

6

其他

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按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