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区组织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对虾精深加工示范园项目
资金来源: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精深加工示范园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
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直接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各方式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a、以奖代补类
支持领域: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扶持对虾加工示范、新产品研发企业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对虾冷链加工设备,进一步完善生产及配套设施,提升对虾加工、冷链仓储水平。“以奖代补”类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对虾加工示范、新产品研发等设备补助,对产业园建设期内建成投产的企业,按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0%予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具体金额视实际申报情况而定。
申报条件:(1)所有准入项目承担单位,需在坡头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且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范围内。
(2)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
(3)入园项目应属于对虾加工、新产品研发、冷链仓储、检验检测等领域,符合坡头区对虾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要求,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须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先进水平。
(4)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需完成总工程量80%以上的建设任务。
(5)项目建设时间为产业园建设期内(即2019年6月-2021年10月),产业园建设期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申请此项目。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做好对申报奖励项目的接洽、面谈和前期考察等工作,要求申请人提交项目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投资建设审批表(申报指南附件1)与实施方案(申报指南附件2),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主要产品说明、研发成果鉴定及产品未来发展方向等)、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绩效目标(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
(3)项目进度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指南附件6);
(4)承诺函(申报指南附件3);
(5)建设单位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
2、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审,然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产业园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予以公示。
b、直接奖补类
支持领域:以“直接奖补”的方式用于支持坡头区承担产业园内项目任务有关单位实施的公益类项目。
鼓励事业单位引进先进对虾产品检测检验设备,提升坡头区对虾质量安全水平。“直接补助”类项目可给予全额资金补助,具体金额视实际申报情况而定。
申报条件:(1)项目建设时间为产业园建设期内(即2019年6月-2021年10月),产业园建设期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申请此项目。
(2)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做好对申报奖励项目的接洽、面谈和前期考察等工作,要求申请人提交项目有关资料:
(1)项目投资建设审批表(申报指南附件1)与实施方案(申报指南附件2),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主要产品说明、研发成果鉴定及产品未来发展方向等)、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绩效目标(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
(2)承诺函(申报指南附件3);
(3)其他相关材料。
2、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审,然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产业园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予以公示。
c、贷款贴息类
支持领域:坡头对虾贷款贴息比例按基准贷款利率(如2021年农业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35%),贴息不超过该企业在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按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具体金额视实际申报情况而定。借款申请人应按银行要求给借款利息。
申报条件:(1)在产业园范围内的从事对虾冷链流通、初加工及精深加工的企业,均可申请。
(2)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
(3)依法成立的对虾冷链流通、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企业,在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生产许可并依法在本地纳税;
(4)在当地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5)满足合作金融机构规定的有关条件要求。
(6)贷款和贴息时间为产业园建设期内(即2019年6月-2021年10月)。
(7)产业园建设期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贷款贴息项目,不得申请此项目。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包括:贷款贴息申请表(申报指南附件4)、贴息承诺书(申报指南附件5)、上一年项目单位银行贷款合同和结息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审核后原始件盖章退回)、工商登记复印件、经政府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确认盖章的上一年度项目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2、评审程序。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审,然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产业园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予以公示,一次性把贷款贴息资金拨付给借款申请人。
(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项目
资金来源: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
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度200万元。重点培育我区从事对虾养殖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竞争性评选来确定5-10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每个主体分别给予20-50万元补助,按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0%予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 ,具体补助金额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申报条件:
1、必要条件。具有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并获得水产养殖证的对虾养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具有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建设时间为产业园建设期内(即2019年6月-2021年10月),且在产业园建设期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申请此项目;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需完成总工程量80%以上的建设任务;此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智能仓储物流交易平台项目”、“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精深加工示范园项目(a、以奖代补)”主体重复。
2、加分条件。项目实际总投资额度;获得国家、省批准的水产健康养殖场;申报单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运作稳健;相关荣誉资质数量;对虾“三品一标”数量等。
产业园内从事对虾养殖的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登记,依法从事对虾养殖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虾养殖基地道路、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养殖生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建设,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开展信息化建设,实施培训等。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投资建设审批表(申报指南附件1)与实施方案(申报指南附件2),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主要产品说明、研发成果鉴定及产品未来发展方向等)、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绩效目标(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
承诺函(申报指南附件3);
项目进度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指南附件6);
其他相关材料。
2、各企业根据本申报指南上报,实行竞争性评选。评审工作由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具体程序:设立评审专家组;设置评分标准;评审办法:以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相结合。
3、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封面(封底)纸张材料采用皮纹纸,并在书脊处印明申报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三)对虾智能仓储物流交易平台项目
资金来源: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的《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对虾智能仓储物流交易平台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园配套建设公共性对虾加工仓储全过程冷处理系统、配套冷藏库、电子交易平台等。企业所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数额不得高于总投资40%。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内登记注册且从事对虾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所承担的各级财政扶持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等;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需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上的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时间为产业园建设期内(即2019年6月-2021年10月);此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精深加工示范园项目”重复,产业园建设期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申请此项目。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项目投资建设审批表(申报指南附件1)与实施方案(申报指南附件2),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主要产品说明、研发成果鉴定及产品未来发展方向)、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绩效目标(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项目进度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指南附件6);承诺函(申报指南附件3);建设单位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相关材料。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交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项目评审。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实施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产业园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予以公示。
3.验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先行自验,并向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同区相关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验收。
4.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向区财政局提交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区财政局依据验收报告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二、申报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贝茜,办公电话:3952369、1359007****),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181041472@qq.com。
附件1: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