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湛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园区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下述方式反馈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与建议: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湛江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759-3960822
电子邮箱:wrmfw12366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831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14116543
电子邮箱:18814116543@qq.com
联系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1号楼3楼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规划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意见、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项目委托单位、编制单位。
(五)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湛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YqchKZzOhXIKMiM9eJEeg
提取码:GDHK
(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可自行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直接通过以下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湛江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